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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泰州这里又要拆迁了!

发布时间: 2022-11-03 09:21:53

来源: 泰兴市人民政府

分类: 土地市场

31964次浏览


10月31日,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两则拟征收土地公告,主要涉及滨江镇红旗村奚垡组范围,黄桥镇直来桥村小庄组,黄桥镇西寺桥村九组,黄桥镇野向村四组范围,一起来看看吧。

1.jpg

泰兴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泰拟征告(2022) 1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泰兴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红旗村奚垡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1.jpg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泰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反馈。(联系人;孙佳俊;电话:13852886272)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31日

泰兴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泰拟征告(2022) 1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泰兴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黄桥镇直来桥村小庄组,黄桥镇西寺桥村九组,黄桥镇野向村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1.jpg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泰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反馈。(联系人;孙佳俊;电话:13852886272)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d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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