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拼团购房85群(155)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01人申请入群

在什么情形下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发布时间: 2018-03-30 15:29:01

来源: 中国江苏网

分类: 行业动态

215次浏览


问:在什么情形下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答: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委托贷款协议书及《借款合同》的约定,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提前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抵押房屋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物:(一)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二)借款人拒绝或阻挠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及抵押物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贷款本息。(四)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证明等文件有虚假情况。(五)发生抵押房屋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形,借款人不按银行的要求恢复抵押房屋的价值也不提供新的担保。(六)未经银行书面同意,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变卖、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七)借款人所设定抵押的房产遇拆迁,借款人未事先通知银行,也未清偿全部贷款或未落实银行认可的新的担保。(八)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的担保。(九)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提供抵押的,无法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的;或因抵押人拒绝或拖延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拒绝办理或拖延抵押登记,或非因抵押权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

责任编辑: yemingzhe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